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的将导师制落地,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在律所会议室举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颁发仪式。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樊东辉、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刘学志,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王纯、马力、张历,全体合伙人、指导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华泰(郑州)律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王纯主持。

第一部分

会议伊始,由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樊东辉致辞。樊会长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漫漫律师路起步阶段,一位好老师,胜过万卷书,实习律师能够得到前辈的指导和帮教,学习具体的技能、法律实务经验、处理事情的方法,可以说是命运之手的托举。华泰所推进的导师制度愈发完善和成熟,充分弘扬了律师行业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希望指导律师对自己的学生严格要求、认真教导、让实习律师多经历、多尝试、多思考、多总结,早日将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律师。

第二部分

接着,会议为指导律师颁发指导律师资格证书,首先由樊东辉副会长为高级合伙人指导律师刘学志、王纯、马力、张历颁发指导律师资格证书

由高级合伙人人、执行主任刘学志为合伙人刘红宝、毛学谦、贾辉、韩长杰、赵思恩、石真伟、周海良、刘志、周三丰、童振峰、刘向红、靳建林律师颁发指导律师资格证书。

由北京华泰(郑州)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马力、张历为李德星、杨亚明等指导律师颁发指导律师资格证书。

第三部分

指导律师代表刘红宝、杨亚明先后发言,刘红宝律师讲述了了作为指导律师带领实习律师的经验和感受,对年轻的实习律师寄予厚望,希望实习律师通过自身努力早日成为合格的执业律师。杨律师指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师者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还是青年律师的我们,能够为即将踏上律师执业道路的同仁们,尽一份绵薄之力,为他们照亮前方的路。“三人行,必有我师”,希望与实习律师携手同行,不负韶华,共赢华泰美好未来。

第四部分

华泰郑州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刘学志进行总结。刘学志主任强调,指导老师制度,是顺应律师行业发展的时代要求和行业特点、响应郑州市关于适应现代化律师行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落实推进《郑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效措施。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是向专业化、集团化发展,而这些都需要由专业的律师来完成,我们选择的指导老师,都应是在某一领域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执业律师,需要这些律师带领志同道合的青年来完成专业化、集团化的道路。律师行业的特点是实践性很强,仅有书本的理论知识,完全不能胜任,这就需要传帮带,需要人品好、实践经验丰富、业务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带领刚入职的律师学习实务。《律师法》规定的指导老师的目的,就是源于此,这也是《律师法》的立法本意。

最后,刘主任对今日被授予证书的指导律师提出要求,一、指导律师要规范言行,当好指导老师;二、要根据华泰郑州所的发展理念行事,同华泰郑州所的理念保持一致;三、注重自身业务学习,总结执业经验,多向带领的学生传授正能量、指导学生走正道;四,律所要建立指导律师奖惩制度,奖罚分明,年终对优秀的指导律师进行奖励。


凡学百艺,莫不有师。每一位新律师的成长都离不开指导老师的言传身教,一个律所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指导律师资格证书颁发仪式”,旨在充分发扬律师行业的“传帮带”精神,并激发每一位实习律师从事律师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同时也希望每一位获得资格的指导律师能够切实按照我所制定的指导律师管理制度,担负起一名指导律师应尽的职责。指导律师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在于管理和约束,而在于为指导律师和实习律师搭建平台,一方面协助指导律师更好发挥指引作用,正确引领青年律师的职业人生,另一方面也督促实习律师树立学习精神、敬业感恩信念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助力实习律师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