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下午,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召开,法院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出资人代表、各债权人等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聘请的专门机构,为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华泰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王纯律师、清算与破产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执位律师、华泰所律师许一凡、朱旭东、孙恒宇、边全喜、张魁、张浩然及工作人员王丽君、孙洁琼出席本次会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家省级专业从事煤层气抽采利用和瓦斯综合治理的国有大型能源企业,统一负责河南省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是国土资源部煤层气矿权管理联系定点企业,与中石油、中石化一起被国务院授予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煤层气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2017年被列为河南省一级僵尸企业。

2019年5月21日,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郑州中院申请破产重整,郑州中院于2019年7月16日裁定受理煤层气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9月11日,郑州中院根据煤层气公司的申请和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裁定煤层气公司和解。本次会议顺利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该企业的和解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郑州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主持,合议庭成员对本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宣读。

▲合议庭宣读相关法律文书

管理人代表就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第三批债权申报审查情况、和解协议(草案)及表决规则等事项向债权人会议进行了通报,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及表决和解协议(草案)。

▲管理人代表宣读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告

▲华泰所高级合伙人王纯主任作为管理人代表报告

第三批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情况

▲华泰所王执位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宣读

和解协议(草案)表决规则及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协议(草案)投票表决环节

本次债权人会议在管理人及华泰所破产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方的参与下,合法、有序地进行,取得了圆满成功。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系河南省一级破产管理人,清算与破产法律事务部是华泰所的核心法律事务部之一,事务部致力于企业并购重组、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衍生诉讼等相关业务,截至目前事务部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已有50余起,清算与破产团队目前已为16家省属或二级国企的破产清算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华泰破产团队对破产案件办理及衍生法律事务有丰富经验,我们将继续秉承“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的华泰理念,为僵尸企业处置、国企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