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降低华泰所律师的执业风险,完善律所管理措施,增强律所竞争力,2018年9月14日下午,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签署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华泰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刘学志代表华泰所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此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被保险人是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此份保险不仅为华泰所全体律师的发展保驾护航,也为委托人起到了保护作用,是一种双重保险。

协议约定,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业务时,因过失行为未尽其业务上应尽之责任及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华泰所与平安财险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此次华泰所与平安财险签署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在河南省律师行业内是一次创举,不仅对河南律师在执业责任方面积累一些经验,也对河南整体律师事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