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已通过国家商标总局备案 可全面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2017-10-09 华泰动态 来源: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据2013年3月25日消息,我所已通过国家商标总局备案,成为首批可全面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可从事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等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代理业务。除此之外,还可从事商标国际注册、商标行政复议、商标诉讼、商标纠纷调解仲裁等商标代理法律事务。 ← 返回华泰资讯 查看全部历史内容 →